现在大家都信赖进口产品,殊不知,很多进口食品也是没有保障的,所以群众还是需要擦亮眼睛。近日,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案。涉案的1.6吨标注为红标、蓝标、黑标的进口牛肉,经鉴定均含有莱克多巴胺(俗称瘦肉精)。
被告人董某、黄某、张某销售含有莱克多巴胺成分的牛肉,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依法应予处罚。董某在铜川路市场经营进口牛肉生意,租赁了潮州路某仓库用于存放无检验(检疫)合格证明的进口牛肉,并对外销售牟利。
■法官提醒■
食品安全事关民生,若不重拳此类犯罪,问题食品会贻害更多百姓。希望黄某、张某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,吸取教训,回到社区后应遵守法律、法规,服从监督管理,接受教育,完成公益劳动,做有益于社会的公民。同时呼吁市民发挥群众监督作用,一旦发现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情况,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。